楼主: 国师
|
『齐乐◇事务』—— 建议 |
点评
丞相请参考文官品级,关于贬为宫女,这个不予通过,因为所有的职位都是当初进群就选择的,请参考律例一二条,如果不喜欢自己的职位,可以去申请换职位,详情可到内务府查看。谢谢提意见。
| ||
发表于 2011-10-7 13:39:06
|
显示全部楼层
| |
以前QQ论坛的建议转入:
评分 | ||
发表于 2011-10-4 14:26:42
|
显示全部楼层
| |
发表于 2011-10-4 14:25:53
|
显示全部楼层
| |||
发表于 2011-10-4 14:24:25
|
显示全部楼层
| |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