楼主: 国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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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齐乐◇事务』—— 建议 |
点评
改革建议通过,即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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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2-1 20:1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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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-25 23:24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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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-14 22:41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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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qlwc76.com/data/attachment/forum/201112/30/205740re8wkkssluweeene.jpg本大侠风华绝代,乃千古圣人也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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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17 02:34: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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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评
丞相请参考文官品级,关于贬为宫女,这个不予通过,因为所有的职位都是当初进群就选择的,请参考律例一二条,如果不喜欢自己的职位,可以去申请换职位,详情可到内务府查看。谢谢提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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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7 13:39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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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QQ论坛的建议转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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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4 14:26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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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1-10-4 14:25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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